前兩天才看到新聞說公車追撞了兩名婦人,當時就感覺超可怕的勒!
每次聽到車禍案件的時候都不禁感到難過
高興的出門或者是只是暫時出門買各東西或是串門子之類的
就這樣橫死街頭,真的就太可怕了!下一秒人會在哪真的不知道...
所以,每次騎車的時候都得小心翼翼的,雖然說羽翼有時候也會騎快車...(開車的時候倒是很龜速)
這是不好的示範,真的,提前出門還是最好的,不要逞一時之快呀!十次車禍九次快是真的...
話說,2009.06.09羽翼看到了場車禍,應該這樣說...羽翼看到了案發現場
幸好,並沒有人傷亡,但是光看到那名女子在車輪旁差一點壓上她身上...
羽翼就整個人受不了了...全身發抖,心跳加快,眼眶則是快飆出淚來
你問說這人與羽翼的關係是什麼,會讓人有這樣的反應?很抱歉,她與羽翼非親非故
原因則是羽翼算是淚腺發達的人,很容易感動難過悲傷...就哭!
當時的狀況其實羽翼不清楚,只看到一名是騎腳踏車的阿姨,兩名騎機車的年輕小姐,一名汽車車主
在車下的,似乎就是騎機車的年輕小姐之一,是被載還是載人的不清楚
她當時就躺在車子底下左後輪處,差了約一公分左右車輪就壓上她了...真的很可怕
她的朋友則是在旁邊一直壓著流血處想止血...看她也滿身的血說
而聽到路旁一開始就在案發現場的阿姨高談闊論的在說著事發狀況...
似乎是當時六點多那名腳踏車阿姨逆向,造成機車為了閃躲而三台車追撞的事故
之後跟康小凱說這事情,他問羽翼說有沒有報警叫救護車?
其實羽翼到達沒多久就看到兩台救護車、一台消防車、N台警車出現了
似乎沒有必要了,如果是一開始的案發現場,羽翼一定會幫忙叫的...
令羽翼不高興的則是,有某些路過的人,不知道事發經過的緣由就一直在那邊說...
會出車禍吼!一定是機車的錯啦!機車就是這樣啦!balabala的一直說機車騎士一定是不對的
憑什麼你連事情經過都不清楚就可以判定是機車的錯?!真搞不懂這些阿伯們的想法!!!
羽翼自己也知道我聽到的事發經過可能不是很完善,但至少不必去批評誰對誰錯吧!
事情的責任追究是波麗士的工作,羽翼希望波麗士大人們可以把責任的歸屬正確的釐清
說起來,發生車禍一定是有怎樣的狀況發生而造成的,沒有人希望無緣無故就發生的吧?!
總的來說,行車的平安真的是要注意的!希望每個人出門在外都是平安的唷!
發生車禍的注意事項則有些我們可以優先處理或必須知道的~
像是車禍被害人或同車親友應行注意事項:
1. 請先查明肇事者之身份、特徵及肇事車輛之車號、車種、顏色、特徵及損壞情形。
2. 肇事車輛逃逸時,請記住上述資料及逃逸方向,以便向處理之警員報告。
3. 親自或託人打電話向警察勤務中心(110)報案(務必說清楚車禍地點、時間與肇事人車資料)。
4. 在處理警員尚未到達前,切勿破壞現場,如有傷患須送醫急救或必要移動屍體或相關證物時,應儘可能將傷(死)者倒地位置、方向、姿勢及相關證物的位置、方向,以色筆、噴漆或石塊先正確圈繪紀錄或攝影存證。
5. 對於員警或其他處理事故人員所做之記錄資料,如有疑問時,應請其說明,如有誤載時,則應請其更正,以確保權益。
6. 於車後適當位置擺放警告標誌或於車後指揮來往人車,無關人員應請其離開或於路外安全處所等候。
其他注意事項或是刑事責任等資料,可以前往「中華民國車禍關懷協會」網站上查詢
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出門快快樂樂的回家